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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龙门式及梁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介绍

    2014-08-13

1.遵守电动机安全操作规程“有关使用部份”。

2.作业前应做好如下工作;

1)了解上班生产情况。

2)检查制动器、钢丝绳、吊钩及其它安全装置。

3)闭合电源前,各控制开关应处于零位。

3.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准起吊:

1)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。

2)发现机械有影响安全的故障。

3)捆扎不适当。

4)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。

5)场地昏暗,无法看清被吊物及指挥信号。

4.不得在吊重时调整起升机构的制动器。

5.吊运重物时、吊重不准从人的上方经过。

6.钢丝绳在卷筒中应排列整齐,吊钩下降至最低位置时,卷筒上钢丝绳必须保留三圈以上。

7.作业过程应有起重工指挥。

8.所吊重物接近额定起重量时,应进行试吊(小高度、短行程),确认安全后才可运行。

9.运行中机械发生故障,应先放下重物再行检修。

10.当风力大于六级时应停止作业,并将起重机锚定。

11.在水上平台起吊物件时,一定要先把龙门架锚定后方可进行。

12.龙门式(或梁式)起重机在运行时要保持平行移动,若发现两侧移动不同,应立即停机调整,防止出轨。

13.作业后应进行下列操作:

1)将吊钩升至较高位置(与人头顶大于1米)。

2)所有控制器应回零位,并扳下控制该起重机的闸刀开关。

3)将大、小车固定牢靠,防止大风吹袭。